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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昌理工学院委员会中心组十月份学习通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14-10-28 阅读: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兹定于2014年10月29日(周三)上午9点在行政楼六楼会议室举行十月份党委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治校、规范办学”专题学习,请校党委中心组成员按时出席,非中心组成员的党总支书记和直属党支部书记列席参加。

一、学习内容: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2、习近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需要深化改革

3、《用法治撑起网络的蓝天》(《人民日报》2014.10.28)

4、《推进“三个全面” 迈向伟大复兴》(《新华网》2014.10.27)

5、《用法治为全面深化改革护航》(《人民日报》2014.10.27)

二、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学习,全面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精神,领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具体举措,进而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围绕“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办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主题,认真学习和践行,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三、中心发言人:

何兴亮、李道顺 

 

 

 

 

党委宣传部

2014年10月28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4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党的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国内改革发展任务极为繁重,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战略定力,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各项工作,注重从思想上、制度上谋划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中央政治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积极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基本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打开新局面。

  全会高度评价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会提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全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权益。加强涉外法律工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

  全会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调全党同志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审时度势、居安思危,既要有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改革发展的战略定力,又要敏锐把握国内外环境的变化,以钉钉子精神,继续做好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工作,继续做好改善和保障民生特别是帮扶困难群众工作,继续做好作风整改工作,继续做好从严治党工作,继续做好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为明年开局打好基础。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马建堂、王作安、毛万春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李东生、蒋洁敏、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杨金山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东生、蒋洁敏、杨金山、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开除党籍的处分。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习近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需要深化改革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10月27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形成了姊妹篇。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需要深化改革。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务必抓紧抓好,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进展和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意见》、《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对这个基本定性,我们要深刻理解,进一步凝聚共识,更好推进这项制度建设。我们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就是要通过商量出办法、出共识、出感情、出团结。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目标是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注入新的活力。加强协商民主建设,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有组织、有重点、分层次积极稳妥推进各方面协商。

习近平强调,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在中央有关部门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共同努力下,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要求,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体制机制创新、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以及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取得了一系列新成果,为在全国范围内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了新途径、积累了新经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的经验,是我们在这块试验田上试验培育出的种子,要把这些种子在更大范围内播种扩散,尽快开花结果,对试验取得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能在其他地区推广的要尽快推广,能在全国推广的要推广到全国。

习近平指出,总体上看,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科技资源配置分散、封闭、重复建设问题比较突出,不少科研设施和仪器重复建设和购置,闲置浪费比较严重,专业化服务能力不高。要从健全国家创新体系、提高全社会创新能力的高度,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把公共财政投资形成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让它们更好为科技创新服务、为社会服务。推进这项改革要细化公开有关实施操作办法,加强统筹协调,一些探索性较强的问题可先试点。

习近平强调,智力资源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宝贵的资源。我们进行治国理政,必须善于集中各方面智慧、凝聚最广泛力量。改革发展任务越是艰巨繁重,越需要强大的智力支持。近些年来,我国智库发展很快,在出思想、出成果、出人才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为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随着形势发展,智库建设跟不上、不适应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尤其是缺乏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国际知名度的高质量智库。要从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国家软实力的战略高度,把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切实抓好。要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导向,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坚持科学精神,鼓励大胆探索;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坚持改革创新,规范发展。要统筹推进党政部门、社科院、党校行政学院、高校、军队、科技和企业、社会智库协调发展,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和国际影响力的高端智库,重视专业化智库建设。

习近平指出,科学立法是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在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时,要同步考虑改革涉及的立法问题,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议。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要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要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180多项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纳入改革任务总台账,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一体督办。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新华网 2014年10月27日)

 

 

 

 

 

 

 

 

 

 

 

 

 

 

 

 

 

 

 

 

用法治撑起网络的蓝天

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份新时期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纲领性文件,点燃了所有中国互联网发展进程参与者的激情。依法治网,成为四中全会的延伸热词。

10月24日至26日,中央网信办连续举办三场“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座谈会。座谈会上,有来自全国各省区市的网信办主任,有来自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国务院法制办等中央机关的代表,有来自人民网、新华网等重点网站的负责人,有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也有来自北京居民社区的大爷大妈。

3天,上百名各界代表,主题只有一个,正如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网信办主任、国家网信办主任鲁炜所言,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网民之痛

虚假信息等充斥网络,依法治网势在必行

“你对网上什么样的行为比较痛恨?”鲁炜问。“我最痛恨的就是虚假信息,最厌恶的是黄色信息和无聊段子,最反感的是弹出来的广告窗口。”北京西城区广内街道的居民赵继亭脱口而出。

座谈会上,一位普通网民的上网之“痛”,道出了依法治网的民心所向,反映出网络空间的秩序构建迫在眉睫,依法治网势在必行。

 “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已经融为一体。”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彭波说。

今天的中国,有6亿多网民、5亿手机网民,有400万家网站,每天在网上流动的信息有200亿条。我国成为了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市场,也迎来了最为复杂的网络舆论生态,面临着最为艰巨的网络治理难题。

与互联网蓬勃发展、飞速壮大的现实形成鲜明反差的是,网络空间规则与秩序、法律与法治的欠缺滞后。上海市网信办副主任赵彦龙认为,“当前网络舆论生态的复杂局面,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法治不彰,治网法律依据存在许多空白”。

网络信息时代的迅猛发展,让人们享受到空前的快捷便利,但由于网络管理制度的相对滞后,一度造成网络空间里充斥着乱象与负能量。

最为让人诟病和头疼的是,虚假信息、网络侵权、跟帖评论、虚假广告、淫秽色情、标题党、负面新闻扎堆、新闻信息刊播源头混乱等九大乱象。而一些利用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危及到网络系统的安全,扰乱了网络秩序,也影响到网民以及广大普通民众的工作和生活,甚至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安宁。公众对互联网认知的日益成熟让依法治网的呼声愈发强烈。

迎来春天

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折射理念深刻变化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一字之差,却反映出认识和目标的深刻变化。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任贤良认为,如果说“法制”是法律条文的制定,是“坐而论道”,那么“法治”更多在于“做而行之”。

依法治网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然而,对于来自全国的网信办主任们来说,依法治网也是依法治国中最大的短板、最基础的工程和最艰巨的任务。四中全会的精神,有如一针强心剂,让这些互联网的管理者振奋不已。北京市网信办主任佟力强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我国迎来了依法治网的春天。

安徽省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范荣晖说,全会对今后加强网络立法、网络执法、全网守法,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实现网络健康发展、网络运行有序、网络文化繁荣、网络生态良好、网络空间清朗目标,提供了根本保证。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来颖杰则认为,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才能不断提高互联网治理能力。

事实上,近几年,我国在推动网络法治化上,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和努力。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处长卢宇蓉介绍,在中央网络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最高法和最高检于2013年9月份联合发布了《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今年2月又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今年5月份,对于网络犯罪案件如何适用刑事程序问题作出了专门的规制。这些司法解释为严惩网络犯罪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

在各方努力下,我国已经制订了不少涉及互联网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从领域上讲涵盖了电信、互联网、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各个领域,从内容上讲涉及到了行业准入、安全保障、产业发展、信息内容管理、权益保护和监督检查等。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司长王振江认为,监管好发展好互联网空间,特别是加强好网络法治建设,关系到国家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同力共举

建设健康、有序、和谐的网络空间

依法治网包含了三重含义: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依法管网。实现依法治网,需要互联网的管理者、网站主办者以及广大网民的共同参与、建设和努力。与会者一致认为,只有三方同心共智、同频共振、同力共举,才能建设出一个健康、有序、和谐的网络空间。

对此,鲁炜做了精辟的诠释:网络空间法治化要义是发挥法治对引领和规范网络行为的主导性作为,重点是按照科学立法的要求加强互联网领域的立法,关键是严格执法,基础是按照全民守法的要求引导网民尊法守法做中国好网民。

如何抓好互联网领域立法这个重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卢海君提醒,互联网立法要兼顾保守性和前瞻性。既不可操之过急,以防阻碍创新;也要立足长远,为新技术的发展留下足够空间。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法律研究部副主任王融认为,网络空间的立法工作还应坚持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原则。

如何抓好严格执法这个关键?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认为,首先需要网信办等相关主管部门加强顶层设计,从立法、执法、守法等各方面总体考虑,提出建设法治化网络的总目标、总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建议,进一步理顺执法手段,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效果。

如何筑牢全民守法这个基础?

一方面,需要企业、社会组织的自觉自律。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认为,网络空间的法治关键在于从法律上界定互联网企业的义务和责任。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张颐武建议,应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调节功能,通过社会自我监督、自我调节的力量来管理互联网。

另一方面,要让法治走入每个网民的内心。“光盘行动”发起人徐侠客是微博上的红人,“我在网上发了五万五千条微博,没有一条是造假的。作为有一定影响力的草根,应该更多地自觉引领和引导网络环境”,徐侠客说。

作为一名普通网民代表,北京市民政局主任科员李婧对未来的网络提出了自己的希望:“愿法治成为根植于每个人内心的修养,网络成为传播中华民族优秀的载体。网民不需再反复提倡应该怎么样,而是自然而然依法上网。”

  诚如“子曰师说”公众号负责人曹雅欣所说,“依照法治观念行使公民权利,同时,也应该用法治维护他人应得的自由。网络空间的清朗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8日)

 

 

 

 

 

 

 

 

 

 

 

 

 

 

推进“三个全面” 迈向伟大复兴

改革,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释放强大动力;

法治,为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

 “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高屋建瓴、发人深省。

 “奉法者强则国强”

从全面深化改革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运筹帷幄,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稳步前行,治国理政水平达到新高度

 “四中全会既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方向,又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新的目标和任务,是治国理政的新起点。”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这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战略思考和执政指向。

从同中外记者见面时阐述对民族、对人民、对党的“重大责任”,到参观国家博物馆“复兴之路”展览时明确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目标,从出台“八项规定”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仔细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700多个日日夜夜,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的征途上迈出了新的步伐,社会生活气象一新,人民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呈现出蓬勃生机和活力。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总揽全局,运筹帷幄,稳步推进党的十八大部署的各项任务。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围绕十八大报告的部署,在经过周密调研、详细规划后,一年前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决策,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围绕十八大报告的部署,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站在“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的高度,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

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个是动力,一个是保障。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说,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实践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对治国理政规律的认识和实践也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民族复兴中国梦,从全面深化改革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历经700余天,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大格局呈现在世人面前。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中央提出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是战略路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战略重点,两者相辅相成,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有了新认识,国家治理现代化纳入了法治轨道,意义非常深远。”湖南省委党校教授艾医卫表示。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双轮驱动、两翼齐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法无禁止皆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上海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内,红色招牌上的21个大字分外醒目。

外贸增速两位数、新设企业1.2万家、以“负面清单”探索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迈出大步伐……成立一年来,上海自贸区交出的成绩单亮点频现,改革魄力与法治精神激荡其中。

事实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强法治建设,已然成为中华大地上的生动实践。

——取消和下放6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以简政放权为“当头炮”的政府职能转变迈出新步伐,行政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持续改善;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文化市场活力进一步增强。

——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公布《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生态领域连续出台重大改革举措,打响了环境保卫战。

——废除劳教制度,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一系列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举措密集出台,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加速迈进。

——集中清理1978年以来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其中近四成被废止或宣布失效。以《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这两部党内的“立法法”公布为标志,依规治党迈出重要一步。

……

改革和法治并肩而行,使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生机勃勃、规范有序。

当前的改革,是法治下的改革。当前的法治,也是改革中的法治。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喻中认为,法治下的改革对于法治建设的正面效应体现在两方面:依据法定程序,通过改革完善现行法律,或废除不恰当的法律规范,从而提升法治的品质;改革过程中对政治关系、经济关系、社会关系的调整,可以优化法治环境,为法治建设提供更坚实的支撑。

“反过来看,改革中的法治也有助于促成改革。”喻中说,法治为改革提供了合法性的基础,为改革的有序展开提供了程序性的规范,也能够将改革的成果巩固下来。

专家指出,站在更高层面上看待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两者的相互推动,恰恰是更好推进改革和依法治国的动力。

 “今天的改革,是全面的而不是局部的,是深化的而不是表面的。”杨小军说,我们需要用权威、公平、发展、稳定的“定海神针”即法治来定义改革、推动改革、规范改革、保护改革。

——让改革和法治更好地并肩而行,必须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今年8月31日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修改7部法律的决定。这样的修法力度,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历次会议中是不多见的。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推出的一系列改革举措,涉及改革领域的现行有效法律就有130多部,需要制定、修改和废止的立法项目有76件。按照中央部署,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努力推进法律“立、改、废、释”工作,充分发挥立法对于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让改革和法治更好地并肩而行,必须更加注重“法治引领”。

 “改革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保障,否则就可能引起混乱;法治必须紧跟改革的进程和步伐,否则就可能被废弃淘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说。

李林指出,相对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改革与法治都是手段、方法、举措和过程,两者的价值特征、本质属性和目的追求是一致的。

 “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时不我待,时不我予!坚定不移地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夯实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法治基础,中华民族必将在深刻变革中走向伟大复兴

在现代化征程上,中国站在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节点——

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2020年,还有6年;距离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2049年,还有35年。

这是几代中国人的夙愿,这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目标催人奋进,挑战愈显严峻——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转型期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

“要保持我国经济社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势头,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紧密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夯实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法治基础。”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刻阐释振聋发聩。

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要以改革为动力,以法治为保障,奋力开辟通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康庄大道。

这是破解发展难题的清晰路径——

 “我们这样的小企业很难享受到基准利率,一般企业从银行拿到贷款的实际年息达到10%甚至更高,即使如此也常常难以贷到。”江苏丹阳双仪光学器材公司总经理马云燕说。

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政府密集出台了调整存贷比口径、设立循环贷款等改革举措,但由于缺少法律约束,在一些地方收效甚微。

 “法治在构建现代化国家经济治理体系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目前在一些重要经济领域还存在着立法空白,各类政策主要依赖党的文件和政府法规,缺乏更高层级法律的保障,亟待补‘漏’。”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后赵国鸿说。

民有所呼,党有所应。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体现了推动各领域改革发展对提高法治水平的要求。

“这意味着更加重视发挥立法对改革的推动作用,在立足国情、借鉴国外经验基础上,适度超前谋划立法,使立法更具前瞻性。”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说。

这是打破利益固化藩篱的清晰路径——

创新驱动高歌猛进,企业产权制度如何确定?民间资本活力迸发,同台竞技如何维护公平利益?扩大内需势头不减,消费者权益如何保障?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顺利,但由于遇到“三期叠加”的阶段性新特征,改革所受到的各种阻力和问题亟须化解。

 “改革怎么改、改到什么地步,需要法律来确定。改革会消除旧有的利益,为新的制度建立提供基础和良好条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说。

深化改革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要推进到哪一步。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必须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出清晰的信号。

 “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那些打着改革旗号故意规避甚至破坏法治的行为,那些借改革之名行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之实的违法行为,将得到坚决制止和纠正。”李林说。

这是厘清国家治理与市场治理,让全社会活力更加奔涌的清晰路径——

改革进入攻坚期,需要通过法治划清政府与市场的作用边界,形成有序推进改革的方式,有法不依只会让“看得见的手”进退两难,“看不见的手”难以施展。

 “法治应成为政府与市场的‘平衡器’,在政府与市场两者作用不可偏废的情况下,更需法治之脑去控制政府与市场之手,弥补它们的失灵现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说。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明确部署。

在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看来,这一部署意味着将加快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立法,确立以政府与市场关系立法带动经济体制改革的新思路。

“相对于有形的现代化,改革与法治是无形的现代化。”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胡鞍钢说,让两者比翼齐飞是大谋划、大战略、大布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制度保障、体制保障和机制保障。

此时此刻,站在特定的历史节点回望——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从全面深化改革到全面依法治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迈出新的步伐。

蓝图已经绘就,号角已经吹响。

人们坚信,坚定不移地全面深化改革,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华民族必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阔步走向伟大复兴。(《中国教育报》2014年9月12日)

 

 

 

用法治为全面深化改革护航

改革驶入深海,离不开法治护航。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都需要法治提供全方位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论断,深刻阐明了法治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中国社会进入深刻变革期之后,无论是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还是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都需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确保各项改革事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从我们党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反复强调,到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一以贯之强调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再到党的十八大强调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法治与改革始终相伴随。从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到这次四中全会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之间有着深刻的内在逻辑,就是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在法治保障下不断深化改革。

今天,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如不及时以法治方式疏浚改革洪流,以法治思维化解矛盾淤积,减少利益调配带来的社会震荡,缓解结构调整造成的转型阵痛,势必引发新的矛盾。在法治的引领下推进改革,在法治的框架内规范改革,是中国改革持续向前的基本保障。

建设一个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是改革的应有之义。中国的改革发展早已令世界瞩目,但也要看到,以往发展中产生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存在,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呼声也日益高涨。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也是人民维护合法权益的“重武器”。直面问题、聚焦问题,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发挥法治调和鼎鼐的作用,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切实促进公平正义,才能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和顺利推进。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搞好法治建设。改革经验告诉人们,市场只有和法治相结合,才能克服市场机制的盲目性。同样,在和谐社会建设中,需要从解决人民最关心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住房等问题入手,依靠法治营造更加公平、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舟楫相配,得水而行。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事业滚滚向前,共同放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