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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理工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13-06-14 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中办发[2008]17号)以及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第一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是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建设的主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校理论学习深入开展的组织保证。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示范作用,促进理论学习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进一步推动学校的改革、创新和跨越式发展。

第二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目的是促进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

第三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提高学习水平,以学校的改革、创新和跨越式发展为中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不断实践的主动性;坚持理论创新与借鉴先进经验相结合,坚持用先进理论指导改革与发展实践创新。


二、党委中心组的构成与管理

第四条 党委中心组成员由校党委党员组成。不是校党委委员的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和校党委部门负责人,列席校党委中心组学习。

第五条 校党委中心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校党委副书记担任。中心组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中心组集体学习和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中心组副组长的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第六条  党委宣传部 组织部 为秘书单位,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党委宣传部长担任,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工作。党委宣传部负责在每学年初拟定学习计划,向学校党委中心组提出中心组学习讨论的内容及安排建议,提供相关学习材料。组织部负责落实学习的时间和地点、人员的通知和考勤、学习的记录等工作。

第七条 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视情况可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吸收相关部门和学院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学习讨论。


三、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与要求

第八条 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不懈地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精心研读马列著作、毛泽东著作、邓小平著作,认真学习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一系列重要论述,加深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领会和掌握,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九条 要深入学习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学习理论要同学习新时期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的大政方针。

第十条 要把经济、政治、科技、教育、管理、历史、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其他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最新知识列入学习范围,努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理论和知识。

第十一条 学习理论要紧密结合新时期党建工作。要结合每年全国高校党建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委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政治觉悟和决策水平,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办学治校能力。

第十二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理论要结合学校实际。学习要同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及学校党委的重大决策、解决学校改革、创新和跨越式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的重要举措结合起来,确保学习的实效性。


四、党委中心组学习时间与组织形式

第十三条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每次学习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讨论、总结;如与学校其他会议、活动冲突,应自行调整,但必须保证学习时间。

第十四条 党委中心组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为基本形式,年度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 8 次。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适当安排自学,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坚持自学,确保学习质量,中心组要定期对成员的自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五条 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要不断改进学习方法。集中学习要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实际情况,研究讨论学校的改革发展战略和举措。可安排自由发言,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也可按照专题,安排重点发言,集体讨论,重点发言与自由发言相结合。根据需要,集中学习可以邀请有关领导或专家学者作主题报告,也可以培训、辅导或组织观看录像或外出考察取经等形式进行。


五、加强对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领导与检查

第十六条 实行党委中心组学习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带头参加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党委书记为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落实第一责任人,负责各项学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心组的学习机制和学习制度。

第十七条 实行党委中心组学习目标管理制。中心组学习要明确任务和目标,每年初要有学习安排,每年末要有学习总结。中心组成员要积极撰写学习心得和理论文章,定期交流经验,开展研究,不断创新,提高效果。

第十八条 实行党委中心组学习考勤备案制。严格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挤占学习时间,确保学习时间和人员的落实,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向组长或副组长请假,由学习秘书做好记录。定期对中心组成员学习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备案。

第十九条 实行党委中心组学习成果共享制。中心组按要求向上级省委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党组织汇报学习情况,及时总结并不断扩大学习成果。定期召开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会,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学习的成果,每学期为校、院两级党校讲党课,为干部或师生员工进行学习辅导,实现学习成果共享。

第二十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参照本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学习制度。

 

 

 

 

 

 

 

 

中共武昌理工学院委员会

0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