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典型案例选编
前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突破口,常抓不懈,狠抓不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一些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禁而不绝,后勤基建、招生就业、物资采购、费用管理等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现将近期有关部门通报的50起典型案件予以摘编印发。这些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明知纪律明令禁止,仍不收敛不收手,变换花样顶风而上,受到严肃追究,教训极为深刻。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教职员工务必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希望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结合党内法规专题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抓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自查,采取有效措施,警惕“微腐败”,严防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高校是教书育人的重要阵地,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全院各级党组织要以主人翁精神,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的部署,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警惕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新形式,新变种、新花样,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遵规守纪,自觉接受监督。各级党组织的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注重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厅具体规定,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强化监督检查,紧盯重要节日、寒暑假等关键节点,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招生、基建、采购、干部选拔、课题申报、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公车私用、师德师风等问题。要强化追究问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对“四风”问题多发频发、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不断传导压力、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
一、违反政治纪律典型案例
1、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武红军严重违纪违法案。
武红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公开发表反对中央精神的言论;干扰巡视工作,与涉案人串供,转移赃物,对抗巡视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虚构学术交流活动,违规到西班牙、葡萄牙公款旅游;私车公养,公款报销个人费用14.15万元。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擅自变更美院党委表彰评优结果;未经组织批准私自出国(境)20次;私自扣压反映党员干部的举报材料。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索要或收受美院教师书画作品382件、金条2块及现金,出售画作获利169.34万元,其中党的十八大以后的为90万元。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在2014年市委清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对“小金库”不予清理,并上报“零存在、零报告”的虚假承诺。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两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或收受钱款308万元,其中党的十八大后收受253万元。武红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已将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2、湘潭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师成然违反政治纪律案。
2017年以来,成然在全校公共选修课授课中,插播引用国外媒体大量不实资料图片和报道,发表了一系列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曲解党和国家政策、诋毁英雄模范人物等不当和错误言论,在学生中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成然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工资等级由专技10级降低至专技12级的处分。
3、 青海省西宁监狱十四监区主任科员李春生违反政治纪律案。
2017年3月,李春生通过本人微信在其家庭群中发布涉恐谣言。青海省西宁监狱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作出停职待岗培训1个月处理。
4、天津商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师王伟违反政治纪律案。
2014年9月王伟在其个人微博中散布诋毁党的领袖、抹黑政府形象的言论。王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记过处分,并停止从事教学工作。
5、株洲市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周常奇,社会工作部原科长李慧违反政治纪律案。
2017年2月,株洲市委巡察组在市人民医院巡察期间,周常奇召集李慧和相关人员在办公室开小会,商量修改相关科室资料和统一口径对抗巡察。2017年4月,在市纪委初核过程中,周常奇以串供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另外,周常奇、李慧还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并涉嫌违法。2017年8月,周常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7年11月,李慧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违反组织纪律典型案例
6、长沙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唐忠旺未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去向案。
唐忠旺于2017年2月14日至21日前往澳大利亚帕斯看望留学的儿子,未按照学校要求按时回国返校上班,旷工4.5天,并未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去向。唐忠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湖南工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副主任魏薇篡改个人档案资料案。
1996年,魏薇父亲通过关系将魏薇户口簿和身份证上出生年龄进行涂改。对于出生年龄被更改的事实,魏薇本人没有主动更正和向组织报告,并一直将自己的出生日期填写为涂改的日期。魏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副院长雷艳云学术不端案。
2016年8月,雷艳云在某国外杂志发表一篇论文,该论文与江苏大学硕士研究生陈某毕业论文存在部分内容雷同现象,构成学术不端行为。雷艳云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并撤销其教授职称,免去副院长职务。
9、天津城建大学理学院教师陈成钢学术造假案。
陈成钢以第一作者署名的论文《“卓越计划”下大学数学教学方法的探索》分别发表在《数学教育学报》和《天津城建大学学报》两个刊物上。2016年9月9日,该行为被天津城建大学学术委员会认定为重复发表研究成果,存在学术不端行为。陈成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10、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团委副书记殷丹等人考试舞弊案。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团委副书记殷丹、体育学院教师荣礴、研究生院培养科科长李敏、商学院正科级辅导员吴敬东、人事处科长吕磊、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正科级干部李志强在参加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考试中存在考试舞弊行为。殷丹、荣礴、李敏、吴敬东、吕磊、李志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长沙理工大学科学研究部原副部长邹累违规代考案。
2015年12月26日,邹累联系安排从英国留学回来创业的沈某代替自己的朋友——桂林市某政府部门任职的唐某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邹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科学研究部副部长的职务。
12、长沙医学院唐启涛帮助考生舞弊案。
唐启涛于2016 年 3月26日第45次全国计算机二级等级考试中,利用第五机房监考老师之便,帮助考场 4 名学生舞弊,意图收受财物。唐启涛受到开除处分。
13、南华大学王江涛、倪娟等人在2016 年度执业医师考试中违纪案。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考试基地考务人员王江涛接受社会人士吉某某夫妇、同事倪娟请托,在2016年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时,为胡思苏、谷维修改考试答案。倪娟在 2016 年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前,接受朋友曹某某请托,请考务人员王江涛在考试时关照考生谷维。王江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倪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4、天津美术学院学工办原主任杨磊、产品设计学院产品设计系原主任主云龙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招生舞弊问题。
2014年1月,杨磊、主云龙两人受美术学院委派,负责成都考点的招生工作。期间,主云龙将考生杨某等二人的素描、色彩和速写试卷交予他人,由他人修改后交给杨磊以获取高分数。事后杨磊收取考生家长支付的感谢费4万元,后分给主云龙2万元。杨磊受到开除党籍、行政降低岗位等级(由正处级降为正科级)、调整工作岗位的处理;主云龙受到开除党籍、行政降低岗位职级(由副教授6级降为副教授7级)、免去系主任职务、暂停教学工作一年的处理。
三、违反廉洁纪律典型案例
15、湖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私设小金库案。
2013年至2016年,湖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将部分中药学自学考试和执业药师培训收入私设“小金库”金额达691.47万元。期间,药学院原党总支书记陈祥瑞(2013年12月至2015年12月退居二线,2016年退休)、药学院原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鲁耀邦(2014年至2016年10月主管产学研工作),多次使用“小金库”资金违规发放创收奖188.5万元。其中:陈祥瑞28.4万元、鲁耀邦39万元、肖嫩群39万元、李云耀30.4万元、黄绍国11.7万元、唐昱15万元、李顺祥5万元。此外,2013年至2014年,药学院学生科将代收学生公共营养师证和商品购销员证考试报名费12.552万元设立“小金库”,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和旅游开支。陈祥瑞、鲁耀邦、肖嫩群、李云耀、黄绍国、唐昱在组织审查过程中,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行为。药学院还存在在中药学(本科段)自学考试违规招生,黄绍国、唐昱还存在虚列开支、套取资金,李云耀还存在虚报冒领劳务费和擅自承接检测业务等严重违纪行为。
2017年11月,鲁耀邦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陈祥瑞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李云耀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黄绍国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肖嫩群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唐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顺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6、天津体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原副书记王军收受学生贿赂案。
2012年至2013年6月间,王军担任体育学院武术学院辅导员,负责该学院2011级、2009级学生奖学金评定和发展党员工作。期间,他以获得奖学金的同学需向系里捐款或请学校领导吃饭的名义,收取宋某等人现金及购物卡等共计31500元,并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后因怕事情败露,退还部分贿金。王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17、太原师范学院计财处副处长卡志胜违规报销个人停车费票据案。
2017年3月,卡志胜将个人在蒙山风景区等地的停车票据共102元夹入他人公务外出停车费中报销。2017年7月,卡志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全部费用。
18、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原保卫处处长朱平华违规收取招生劳务费和买卖假学历证书案。
2009年至2014年,朱平华利用其曾任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成教部负责人的影响,借助学院的招生平台,为湖南经济管理专修学院组织生源120人,违规收取招生劳务费60000元;2008年至2015年,朱平华参与买卖假学历证书,先后为14人违规办理了假学历证书。朱平华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岗位等级由正处级降为副处级的处分。
19、湖南科技大学后勤管理处日常维修科科长刘又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案。
刘又满利用工作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2014年 11月、2015年 2月,在为他人办理文凭上网过程中先后收受“和天下”香烟两条及人民币 4000 元。刘又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行政警告处分。
20、衡阳师范学院保卫处原处长朱志红乱发补贴案。
2013年,保卫处在未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护校队员人数、护校队员补助标准和发放方式,为处内在岗在编同志发放值班备勤补助7600元。朱志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保卫处副处长周思敏、陈界峰、保卫处治安科科长陈军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值班备勤补助7600元上交学校计划财务处。
21、怀化学院原大学体育教学部违规收费并私设“小金库”案。
怀化学院原大学体育教学部主任钟亿群与副主任粟金涛利用学校东校区体育场地出租服务社会、大学体育教学改革和大学生体质测试等机会,于2009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期间,通过组织实施违规收取并部分截留东校区体育场馆租赁费、加价向学生出售《学生健康手册》和《晨跑卡》、肺活量测试吹嘴获取差价等手段,在怀化学院原大学体育教学部违规设置和使用“小金库”。钟亿群、粟金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
22、湖南警察学院学报编辑部原副主任左小绚受贿案。
左小绚在担任原长沙社会安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主任期间,为河南商丘司法警官职业学校三批学生共630 余人办理补注册手续提供帮助,于 2006 年元月至 2007 年 10 月期间收受河南商丘司法警官职业学校给予的好处费43 万元。左小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邹剑英违规收费案。
2015年,邹剑英受学校2名老师委托办理二胎生育证,共收取二人费用12.3万元,其中1.6万元用于支付社会抚养费,8.4万元用于交通、请吃及娱乐消费等,调查期间主动退还其中一名老师2.3万元。邹剑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
24、湖南医药学院辅导员杨小勇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案。
杨小勇利用担任2013级临床医学辅导员的便利,2016接受学生叶某的母亲段某请求为其女儿办理专升本的事,并收受段某转账4万元,但因叶某的成绩未达到专升本报名考试资格要求而未办成。段某多次要求退款,杨小勇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直至组织调查期间,杨小勇才将该款退还段某。杨小勇受到岗位等级由助理政工师降为政工员的处分。
25、湖南科技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水电中心工作人员张湘零挪用公款案。
2016年3月至11月,张湘零在后勤服务总公司水电中心从事学生公寓电费收缴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收取的学生公寓电费共计34618元,用于归还其个人信用卡欠款和个人消费。张湘零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收费工作岗位,退交全部挪用款项。
26、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原办公室主任王志银挪用培训费案。
2015年7月11日至8月20日,王志银违反规定擅自将学院在暑假期间培训创收经费 22.9 万元分4次转入本人股市帐户炒股。8 月 24 日,王志银将培训费 22.9 万元全部上交学校财务。王志银被免去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办公室主任(科级)职务,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7、邵阳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科长刘玉利用工作便利借用公款未还案。
刘玉借公款用于艺术类招生考试、招生就业公务支出等工作,截至2016年10月31日,未还公款达137134.28元,且部分所欠公款被其丈夫骗走用于营利活动。刘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和岗位等级由七级职员(主任科员)降为九级职员(科员)处分。
28、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处工作人员郭多夫套取勤工俭学资金案。
2014年底至2016年10月,郭多夫与其下属张春喜(临时工)利用管理学校北校区宿管站勤工俭学工作的便利,通过虚列造表的方式套取勤工俭学资金14880元,其中7650元用于支付未造表但实际顶岗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劳务费,7130元被郭多夫和张春喜私分,郭多夫分得3450元,张春喜分得3680元。郭多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9、中南大学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讲师刘三军违规报销费用和套取项目经费案。
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期间,刘三军从横向课题经费中违规报销费项目成员差旅费、个人及家庭消费7535元,虚构经济业务套取项目经费52913.91元(个人实得47620元)。刘三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降低岗位等级(从中二级降到中三级)处分。
30、湖南工学院党政办副主任王翔违规报帐案。
2016年5月8日王翔到学院报销其在扶贫工作期间的差旅费时,仿造某财务审核人员签名,造成了该报帐凭证已经审核的假象,三张报帐凭证涉及金额共3000元,由于发现及时,该笔费用未能予以报销。王翔被免去党政办副主任职务。
31、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原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裴虎虚报发票套取资金案。
裴虎在2015 年 4 月-2016 年 1月担任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于 2015 年 10 月 17 日以有些工作开支没有票据的名义,虚开发票报账。裴虎被免去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2、湘南学院招生就业处副处长屈立华借招生之机到风景区游玩案。
在2014年省外艺术招生期间,屈立华未经集体研究,根据原党委书记肖地楚的授意私自带其女肖雅戈(不是招生工作人员)到广西桂林、山东淄博、甘肃兰州三个考点参与艺术招生工作,并借机带肖雅戈绕道去青岛风景区游玩。事后,以招生为名在学校用公款报销了两个人到青岛游玩期间的住宿费、餐费以及肖雅戈去山东淄博、甘肃兰州等地的高铁票和飞机票。屈立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肖雅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用公款报销的应由个人支付的相关费用。
33、湖南科技职业学院保卫处处长吴飚违规收取管理服务费案。
2014年至2016年,吴飚在担任学校保卫处处长期间,违反群众纪律,在没有明确收费依据的情况下,擅自同意保卫处人员和物业公司保安违规收取学生宿舍送水人员管理费、家属区外来住户停车费、进校送货车辆管理费等共计10950元。吴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团委书记王兴界违规收取钱物案。
2010 年至 2011 年间,王兴界承诺为两名学生办理转入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的转学手续,违规收取学生家长钱物。王兴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并被免去团委书记职务,由正处级岗位等级降为正科级岗位等级。
四、违反群众纪律典型案例
35、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克扣学生入伍学费补偿资金案。
2013年至2016年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学生处长彭勇在主管和发放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专项资金期间,以向学生或学生家长提留手续费、通讯费、交通费为由,在支付给学生入伍学费补偿金时收取50-500元不等的费用,共计26834元。彭勇留受到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并被撤销一切行政职务。
36、湖南农业大学原幼儿园园长骆柏娟冒领幼儿困难补助案。
2014年3月4日,骆柏娟在2012年秋季学期、2013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困难幼儿补助名单评定工作中,虚构19名困难幼儿名单,在学校计财处冒领幼儿困难补助9500元。骆柏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37、湖南警察学院治安系学生指导员魏威违反群众纪律案。
2015年年底寒假期间,魏威和其爱人、小孩一起送小孩的班主任老师回龙山老家,顺道对一名学生进行家访。在家访过程中,接受学生家长吃请和住宿安排,收受土特产,总价值600 余元。魏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8、湖南科技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教师袁宏武违纪案。
袁宏武利用教师身份和工作便利,多次接受学生或学生家长“吃喝宴请”,多次接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礼品,涉嫌利用教师身份,骚扰、侵犯女学生。袁宏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学校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39、长沙南方职业学院辅导员邓中秋违规收取学生“旷课罚款”案。
2016年上学期,邓中秋针对其所带的班级学生到课率低问题,制定“旷课罚款”的班规,将罚款充作班费。截至2016年9月,共收取13名学生罚款费6300元。邓中秋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全额清退学生罚款。
五、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40、营中学院离退休处办公室主任、党总支组织委员张俊喜不按规定收缴、存管党费案。
张俊喜在收缴2013年、2014年度党费的过程中,不正确履行党总支组织委员职责,收缴党费不严肃不认真,不履行正常收缴程序,在收取基层党支部党费后,不及时向基层党支部出具缴费凭证,部分补交党费收取后不当存管、明细遗失,拖延上交,给党的组织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1月,张俊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离退休党总支组织委员职务。
41、湘潭县林业局政务窗口主任马文华、农业局土肥站工作人员吴玉姣违反工作纪律案。
2017年9月27日下午,湘潭县纪委暗访督查发现,马文华、吴玉姣上班时间用手机玩游戏。马文华、吴玉姣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2、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谢希钢等人违反工作纪律案。
2011年5月,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春季至2014年春季教材招投标采购中,谢希钢对投标公司资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投标公司以虚假的业绩证明和已过期的《出版物发行许可证》作为投标文件中标,谢希钢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级督导员袁贤莉对学校教材费的收取和管理混乱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并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至2016年违规收取学生教材费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财务处长银样军对学校教材费的收取和管理混乱问题负直接责任。谢希钢、银样军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袁贤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违反生活纪律典型案例
43、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中心主任赵远胜饮酒后和学生发生肢体冲突这案。
2016年9月10日晚,赵远胜与学生校外聚餐,饮酒后在校园和学生发生肢体冲突,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此外,赵远胜还于2013年干部考核大会上酒后述职。在日常工作中多次出现酒后巡查学生宿舍,与学生晚上聊天时间过长、与学生吃饭喝酒唱歌等问题。2017年7月,赵远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44、湖南城市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教师喻杰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案。
2014年至2016年,喻杰在所授课程的试卷阅卷过程中,采用更改、增补试卷内容,请人代做后更换原试卷的方式,违规为学生更改分数,并以此为条件,向部分女学生发送暧昧信息,提出外出开房等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遭到学生拒绝。喻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工资等级由专技9级降低至专技10级的处分。
45、湖南女子学院教师胡治宇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案。
胡治宇利用担任期末考试的出题老师的便利,向某女生泄露考试试题,导致该女生又将试题泄露给其他同学。胡治宇还在其办公室对该女生实施了强制猥亵,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胡治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6、吉首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戴林富违规为子女操办婚宴案。
2015年1月26日,戴林富在湘西民族宾馆为女儿操办婚宴(单方),婚宴结算26桌,超过规定桌数 6桌,收受同事礼金,虽事前向组织进行了申报,事后向组织进行了报告,但未如实向组织报告婚宴桌数和收受同事礼金情况。戴林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清退违规收受的礼金。
47、绥宁县河口苗族乡卫生院副院长王四海参与打牌案。
2017年7月19日14时,河口苗族乡卫生院副院长王四海在麻将馆内与社会人员打字牌被当场查获,其行为违反“禁赌限牌”有关规定。2017年8月7日,王四海被免去职务,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8、湖南文理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学工办副主任廖力赌博案。
2017年6月14日,廖力利用鲨鱼赌博机进行赌博,被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反扒大队当场查获,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除收缴其赌资外,并对其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廖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9、南华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章求才等人酒驾案。
2017年1月19日,章求才酒后驾驶,被衡阳市交通警察支队石鼓区大队给予罚款20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7年1月11日,工会文体干事雷永志酒后驾驶,被衡阳市交通警察支队特勤大队给予罚款10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7年2月21日,电气工程学院自动化教研室教师洪镇南酒后驾驶,被衡阳县交警大队给予罚款10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章求才、雷永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洪镇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0、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保卫科副科长张晖等人吸食毒品案。
2016年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保卫科副科长张晖、后勤保障部职工喻辉、蒋文、曾志、李为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处罚。张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工资等级由技术工4级降低至技术工5级的处分,并免去其职务;喻辉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工资等级由技术工4级降低至技术工5级的处分;蒋文受到党内警告、工资等级由技术工3级降低至技术工4级的处分;曾志、李为分别受到工资等级由技术工4级降低至技术工5级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