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支部大会通过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后,党委应指派专人与该同志谈话。组织员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直接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考察内容如下:
1. 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
2. 对党的指导思想、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
3. 对党内及社会不良现象的认识。
4. 对自身优缺点的分析与认识。
5. 入党后的努力方向。
组织员应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明确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报请党委审批,并进行汇报,例文如下:
受XX党委指派,我于XXXX年XX月XX日与XXX同志进行了谈话。经谈话了解:
该同志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无政治历史问题。
该同志(对党的认识……);该同志(述主要优点)……;该同志(主要缺点)……。
经审查,该同志的入党手续完备,符合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根据其现实表现和谈话等情况,我认为XXX同志已具备入党条件,同意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报请党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