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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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维稳工作”的通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14-11-12 阅读:

各学院、处(室、馆、所):

201410月底至12月底,中央文明办将对武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行全面考评。根据武汉市文明办和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和具体工作安排,为积极支持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简称“创城”)工作,充分展示我校文明创建成果,确保创城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建设平安和谐校园,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长:涂方剑

副组长:王元璋、何兴亮

小组成员:蒋淮、吴开胜、彭元杰、阮金兰、王化文、韩德明、张瑞瑞、符永正、李道顺、王翰东、阮志坚、刘铭华、林娟、邓万民、王海涛、李继宗、徐勇

二、参加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

三、活动进程

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专题学习阶段1112-1119日)。各单位组织全体员工专题学习并开展讨论,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对中国梦具体内容知晓率100%;熟知并牢记“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晓率100%。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将第二阶段的活动方案以及本阶段的学习讨论记录于1119日前上交人事处。

第二阶段:活动实施阶段1120-121日)。具体安排如下:

1、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各单位广泛运用网上访谈、组织生活会、展览展示、演讲征文、集中学习等方式,广泛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中国梦、民族梦、人民梦,深入宣传广大师生员工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国家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汇集起推动学校跨越式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

2、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三个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讲活动、开展“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媒体平台互动活动、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教育活动,运用展览展示、比赛竞赛、集中学习等方式,让全体师生学习、熟记并践行“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学习武汉市8位全国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武汉市是全国道德模范最多的城市之一,有8位全国道德模范:吴天祥、黄来女、王争艳、孙东林、董明、杨小玲、刘培、刘洋。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师生观看模范人物先进事迹相关报道和视频,力争最大限度的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开展“学习先进榜样,争做先进人物”的争先创优活动。利用报纸、广播、网站广泛宣传典型人物,营造浓厚的典型引领成长氛围。

4、倡导文明言行,弘扬文明新风。在师生中倡导文明礼仪,遵守公德,推动文明校园建设。各单位组织教职工再次深入学习《武昌理工学院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条例》,在全校教师中开展“严师工程”活动,严格规范教师行为,落实“人机分离”制度。

5、组织开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模拟调查问卷》填写活动。要求师生认真填写,并组织统一回收调查问卷。

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要求完成相应的文字材料汇报工作。活动结束后,于121日前向人事处报送总结报告。

第三阶段:检查评定阶段121-129日)。人事处按照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对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以专题巡查、暗访检查等形式来进行,主要考核内容为教职员工是否100%知晓中国梦具体内容,是否100%熟知并牢记“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有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是否越红线触碰学校高压线的行为。

四、若干要求

1.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学校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武汉市委市政府的长期支持,也得益于武汉市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精神文明建设成就。学校高度重视,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在时间、精力、保障条件、领导力量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

2.严格执行方案,真正通过本次活动及今后的延伸,大力提高全体师生文明素质,建设平安和谐校园,美化校园环境,提升校园文化品位。

3.广泛宣传发动,形成良好氛围。学校通过报纸、网络、广播、会议、简报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志愿者精神、武汉市民文明公约、武汉市民“十不”行为规范、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理念、武昌理工学院的大学精神和大学文化:追求卓越  走向成功。

各单位及时报道活动的进展与成效,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等工作。在开展各项工作时,各单位要有计划、有总结、有相关宣传报道,要做到组织有序,宣传教育到位。

 

 

中共武昌理工学院委员会

武昌理工学院

20141112